2026年10月13日,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652/QD-BCT号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(越南语:s?n ph?m s?i dài làm t? polyeser)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,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,具体如下: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3.36%—17.45%(详见附表)、印度税率为54.90%、印度尼西亚税率为21.94%、马来西亚税率21.45%。措施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五年。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5402.33.10、5402.33.90、5402.46.10、5402.46.90、5402.47.10和5402.47.90。
2020年4月6日,越南对进口自中国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。2021年10月13日,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,正式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,其中,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3.36%—17.45%。2025年10月16日,越南对上述四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。
附表:越南对华聚酯长丝纱线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

(编译自: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)
(文 璐编译)
(赵广霞校对)
原文:http://pvtm.gov.vn/default.aspx?page=news-detail&do=detail&category_id=91b07cf1-3658-4f39-b688-73b9e8ff8a05&id=9557eb22-04c4-4065-b202-ac6dc9d58e31